加拿大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
加拿大移民局非常重視協助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將家人從原居國移居到加拿大與他們團聚。 假如您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您可以擔保您的配偶,同居伴侶、未成年子女 (22歲以下,包括受收養子女) 或其他有資格的親屬 (如父母或祖父母) 移民到加拿大成為永久居民。
擔保人條件
超過18歲以上加國公民或永久居民,但需証明住在加國境內。
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身份。
足夠收入證明:擔保父母親、祖父母要有明確的收入標準規定,配偶、同居人、子女等並沒有規定。
申請人條件
申請人與擔保人的關係有:
- 配偶:同性別婚姻及異性別婚姻皆可。
- 子女(含收養子女):22歲以下的單身子女(22歲以上需證明22歲以前即因身心障礙受擔保人財務援助)。
- 同居人:需有同居一年以上証明。
- 父母、祖父母:每年有配額限制及需提供規定之收入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