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公民法》將生效 5年住滿3年可入籍
希望馬上入籍加拿大的人,有好消息了。律師預計,新《公民法》會很快生效。原來6年住滿4年才能入籍的要求,改為5年內住滿3年。
新法生效之前,國會議員將繼續討論修改後的法案。然後,大家需要等待總督的批准,這是法案生效前的最後一個步驟。
新法將降低居住要求
新《公民法》降低了對居住期的要求。目前的規定是永久居民必須在申請入籍前的6年內住滿4年才能入籍。即將實施的規定是他們在5年內住滿3年就可入籍。
另外一個現有規定是,某人移民之前在加拿大住的時間不被考慮。以後的規定是移民前住在加拿大的時間,2天可算作1天,最多能把2年折合成1年。這會使留學生與臨時勞工更快符合入籍條件。
參議院降低語言要求
今年5月3日,加拿大參議院以45票贊成與29票反對通過了《公民法》修改法案(C-6)。參議院對法案作出了3項主要修改。
第一,降低對年邁申請者的語言要求。現有規定是14歲至64歲的申請人必須證明自己的英文或法文達標。新的法案通過後,或改為18歲至60歲的人需證明語言達標。
第二,放寬對小孩的要求。現有規定是父母與孩子申請入籍時,政府部門認為這是同一份申請。如果父母被拒,孩子也被拒。孩子需要等到18歲以後,才能獨立申請。以後的規定是未成年人可獨立申請,如果父母被拒,孩子不一定被拒。這項修改是華裔參議員胡子修提出的。
第三,允許被認為造假的人上訴。目前的規定是,如果政府認為某人在入籍過程中造假並取消他(她)的公民身分後,他(她)沒資格到聯邦法院上訴。以後,移民部長取消某人的公民身分後要通知對方:可以到聯邦法院上訴。
新聞來源:【大紀元2017年05月25日訊】